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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測評,是以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為目標,以“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引領,本著“多一把尺子多一批好學生”的原則,踐行新型學生發展觀,目的在於正確評價學生的德才表現和綜合素質👮🏽🤟,尊重學生個性的獨特性、自主性和創造性,以全面多元的“素質課程”開展一系列課程和活動,突出“學生主體”原則,重點提升學生的人文素養🙅、身體機能、組織能力、溝通能力和創新能力,通過形式多樣的“德育課程”🧂,提升學生的民族團結🐹、家國情懷👈、文化素質、道德與法律的思想意識和能力,以“袁隆平精神”為引領的校園文化體系和綜合多元的評價體系促進學生的多元發展、特長發展,通過“崗位課程”的學習🩴🎅🏽,重點突出“應用”主線,使學生們能夠“一技在手、四海豐收”🧑🏻🏫,最終讓學生實現“德潤如玉、技精似鐵🙅🏿、心燦若星”,全面理解“應成國用”校訓,培養學生家國情懷,從而實現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第二條 綜合測評的內容包括學生的素質行為表現、學業表現和活動表現三個方面𓀉。綜合測評成績是評價學生的主要依據,由素質行為表現、學業表現和活動表現三個單項成績組成。
第三條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每學期🧑🏼🦰、每學年總評一次,其成績作為學期、學年考核結果。學期、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以分數計,滿分為100分,其中素質行為表現🧑🏿🚀、學業表現、活動表現三個單項分在總評分中所占的比例分別為10%、50%、40%。其計算公式為:
學生學期、學年綜合測評總分=素質行為表現分×10%+學業表現分×50%+活動表現分×40%
各學年的綜合測評成績取平均為學生在校期間綜合測評總成績🏋🏼♀️。
第四條 學生的學期✖️、學年綜合測評成績及在校期間綜合測評總成績🤱🏽,是學生評獎評優🏋️♂️🧑🏽🦲、評選優秀畢業生的主要依據🛏。
第二章 素質行為表現測評
第五條 素質行為表現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組成,其計算公式為:基本分+加分-扣分。素質行為表現分滿分為100分。
第六條 素質行為表現分的基本分滿分為50分🥘,包括以下十個小項內容,分別按A、B⚂、C個等級計分,取分值依次為5🦾、4🫸🏽、3分。
1👩👧👦、政治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1️⃣,關心國家大事🧑🏻🎄,積極參加各類學生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識大體,顧大局👍🏽,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2、遵紀守法😑: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及天美的各項規章製度,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無違紀行為🏫🧘🏿♂️。
3、學習態度👨🎓:熱愛所學專業,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好學,進取心強,無曠課等現象。
4、集體觀念👐🏽:組織觀念強,有集體榮譽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公益事業活動,熱心為集體服務,責任心強,努力完成黨、團組織和學生會及班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5🧚🏻♂️、文明禮貌:加強自身修養,尊敬師長🤸🏻♂️,講文明🧎♀️,有禮貌🚿,儀表端正🕵️♀️,舉止得體,不打架罵人🙋🏼,不汙言穢語,不亂吐亂扔🚴♀️,不吸煙酗酒。
6🙋🏼♂️、勞動衛生🏃🏻♀️:熱愛勞動,講究衛生⛹🏻♂️,有嚴謹的生活作風和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作息,內務整齊🤵🏿♂️🈷️,積極參加公益勞動。
7🧑🏼🚀、社會公德🚔:維持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場合的有關規定🎂,不擾亂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不起哄鬧事。愛護公物,節約水電🧜🏼♂️。
8、團結助人:團結同學,熱心為同學服務🙎,樂於助人,在同學中有良好的口碑。
9👩🔬、道德品質🪼:誠實守信🏃♂️🧛🏼♂️,作風正派💎,艱苦樸素,謙虛儉樸,任勞任怨,積極上進🚮,對自己嚴格要求,正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10🐯、身心健康:積極參加文體活動,加強體育鍛煉,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心理調控能力和適應能力。
第七條 素質行為表現的加分包括以下五小項,最高50分。計算公式為:本人原始獎勵分÷班級(系部、天美)最高原始獎勵分×100×0.5
1、擔任院、系、班各級各類學生幹部滿一年,視其履行工作職責情況,分別可加10~12分,8~10分,6~8分♉️。(此項只認定加分最高的一項)
2👅、獲院、系各項榮譽證書🤦🏻♀️,每次加4、2分👨👨👦👦🧙🏽。受院級通報表揚者每次加2分🧮,受系通報表揚者每次加1分🦈🧑🏼🦳。(此項上限為10分)
3📒、凡為集體服務🐋,熱心公益事業,見義勇為,樂於助人等有突出表現者,可由院🏪、系鑒定,酌情加1~3分。參加義務獻血👳🏿🤨,每次加3分🫎。(此項上限為10分)
4、班級文化、宿舍文化建設突出,獲得天美“文明班級”者🏋️♂️,班級成員分別加3分,班委、團委額外加2分;文明宿舍榮譽者✍️👩🦼➡️,其成員分別加3分,宿舍長額外加2分。(此項上限為10分)
5、獲得市級以上各項榮譽者✒️,市級榮譽每次加6分🍹🍼,市級以上榮譽每次加10分🛌🏻。(此項上限為20分)
第八條 素質行為表現的扣分👨🏻🔧,包括以下小項內容:
1、無故不參加院、系🔎、班組織的集體活動👲🏼,每次分別扣3、2😋、1分。事假者一次扣1.5、1、0.5分。
2、凡違反校紀校規👨🏻🦽➡️,受班級內批評者扣1分,受院、系通報批評者每次扣3👎🏻、2分🎞,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者每次扣5分、10分🍸🧑🏿🎄,受記過處分者每次扣20分,受留校察看處分者每次扣30分。
3、凡因宿舍臟🤹🏼♂️、亂、差,受系點名批評一次,該舍長扣1.0分✋🏼,成員扣0.5分,受院🙋🏽、系通報批評一次🦫,該舍長扣2.0分、1.5分,成員扣1.5分、1分🧾。宿舍衛生成績不及格💼,值日生每次扣1分🧏🏻🚣🏽,教室衛生檢查不合格,值日生每次扣1分。無故不參加教室👩🏻🦱、實訓室、宿舍值日者每次扣1分。
4🌷、擾亂正常活動秩序者🐯,每次扣1分。
第三章 學業表現測評
第九條 學業表現分由學習成績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組成👨🏼🔧,最高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學業表現分=學習分+加分-扣分🥲。
第十條 學習分滿分為60分🧻。由每學期、學年教學計劃規定學習的課程實際考核分數按學分加權計入,即每門課程實際考核分數乘以相應課程的學分數的總和除以總學分數🦎,再乘以0.6🫳🏼。(暫未執行學分的按照考核課程的平均分乘以0.6計算)
單科成績中📫,曠考、作弊按0分計;補考及格以上按60分計⛳️,不及格以原分計😲;實踐技能、實習、課程設計、論文等按要求單獨計成績者按下列辦法計入:優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第十一條 學業表現加分👉🏿,包括四小項⏪,最高40分。計算公式為:
本人原始獎勵分÷班級(系部、天美)最高原始獎勵分×100×0.4
1、凡個人發表的學術論文,市級以下、市級、自治區級🏹、國家級♍️,每篇分別加6🫣、12、20🤘、30分。(此項上限為30分)
2、凡參加校級𓀋、市級、自治區級💂🏿♀️、國家級的科技活動或技能大賽等同類活動🕵️♀️,參加者每次加2分,獲一🧜♀️、二🧑🦼➡️、三等獎者👨🏼🦲,每人次加5🧑🦰、4🥅、3分,10、8🌹🦻🏽、6分🤪👩❤️👨,20、18、15分,國家級獲獎加30分。(此項上限為30分)
3、參加校級😶🌫️、市級、自治區級🟣、國家級各類有利於開闊知識面,培養專業技能的競賽(含各類知識競賽活動)🥈,參加者每次加2分📷,凡在比賽中獲一、二、三獎者每人次加5🧙♂️、4🤷🏼♀️、3分,10、8、6分,20、18、15分,國家級獲獎加30分。(此項上限為30分)
4、取得各類資格證書、專業證書、技能證書者每一個加15分,通過國家英語四級和獲得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加10分。(此項上限為30分)
第十二條 學業表現的扣分🏌🏿🥅,包括以下三小項🫅🏻:
1、凡因考試作弊受處分者🙆🏿♀️💁🏼,除在其素質行為測評中扣分外,在學業分中每次扣4分。
2👱🏿、每曠課一節扣1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每教學課時扣0.2分,事假全天扣1分。
3👨🏽💻、無故不交作業或不參加教學實踐活動,每次扣1分。
第四章 活動表現測評
第十三條 活動表現分由加分和扣分兩部分組成,最高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加分-扣分
第十四條 活動表現的加分,包括以下十一個小項,計算公式為🙋🏼:
本人原始獎勵分÷班級(系部、天美)最高原始獎勵分×100
1🚦、凡參加天美組織校級活動的運動員、裁判員🏃♀️➡️,每次加1分;獲前六名的運動員每次每項依次另加6👌🏽、5🦬、4、3🤹🏻♂️、2、1分。破記錄者此項按滿分計算。獲前三名的運動隊,其隊員加5➙🛒、4💯、3分。(此項上限為15分)
2、代表天美參加的各類比賽,參加者每次加8分,獲前三名的運動隊🥥,其隊員加20、18🦁、16分。單項比賽前六名的運動員分別加20📺、18、16、14、12、10分👨👧👦👩❤️👨。(此項上限為20分)
3、凡參加自治區👰🏼♂️、全國高校運動會的運動員、運動隊,每次加15🙎🏿、20分,獲名次獎項的運動員、運動隊此項按滿分計算🛀🏽。(此項上限為30分)
4、學院🗒、系部組織的文藝演出活動的參加者👨🏼🦱,每次加5👨🏿💻、3分👨🏽🍳。獲學院、系部組織的文藝競賽活動一、二、三等獎的節目參加者分別加8、6、5分和5、4🥦、3分,參加者分別加2↪️、1分🏒。(此項上限為15分)
5、代表天美參加的各類文藝演出👨🏽🏫🩱,參賽者每次加8分,獲一、二、三等獎者(含集體獎的每位成員)分別加20👨🏻🦳、18、16分👦🏽。(此項上限為20分)
6、凡參加自治區、全國級的各類文藝演出,每次加15、20分🐱🧝🏼♂️,獲名次獎項的此項按滿分計算🤓。(此項上限為30分)
7、凡堅持參加天美運動隊和藝術團訓練的正式成員加5分,各運動隊、藝術團負責人另加2分🪶。(此項上限為7分)
8、積極參加天美國旗隊👩⚕️,表現突出,國旗隊負責人加10分🧛🏿,一般成員加5分。
9、積極參加社團活動🫂,並取得較好成績者,社團負責人加10分🦴,一般成員加2分⛰。(此項上限為10分)
10、積極參與學院、系部組織的活動(包括演講👩🏿🍼、征文👨🏫、書法😓、繪畫比賽🥁、辯論賽等)加2、1分,獲得系部、天美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另加3、2、1分和5🤸🏿♀️、4🐞、3分👇;參加自治區、市級各類活動者,每次加7🍦、5分,獲獎者分別加30分、15分。(此項上限為30分)
11、在天美廣播站發表的稿件,每篇加1分👩🏿💼;在天美官網👩🏼🚀、公眾號發表文章等,每篇加2分👨🏻🦼➡️;在市級平臺發表文章稿件者每篇加6分。(此項上限為10分)
第十五條 活動表現的扣分🧛🏽,包括以下內容⏸:
凡學院💸、系部、班級要求統一參加的各類活動而不參加者,每次扣3、2🏋🏻♀️、1分。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評的實施辦法及要求
第十六條 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各系部要加強領導👷🏼,高度重視😒,要成立系部學生綜合素質測評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各項考核管理製度⏮。各班級要成立以輔導員🙋♂️、班主任💇🏼、班委會、團支部、學生代表組成的測評執行小組,具體負責綜合素質測評的實施。班級測評執行小組負責評定各項基本分、加分和扣分,經輔導員、班主任審查後,向學生公布綜合素質測評結果〽️。如有錯漏,應予更正🧑🔬。每學期、學年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輔導員、班主任簽字後上報到系部學生綜合素質測評領導小組審核、存檔。
第十七條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要實事求是,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加強監督檢查力度,測評結果要及時公布於眾。
第十八條 學院、系部團👩🏽⚕️、學生會幹部的任職加分由學院、系部相關部門評定並書面通知各系部🤸🏻。班級學生幹部的任職加分由班主任評定。
第十九條 同內容性質受多級表彰或獲獎🫐,按最高分計算🧑🏼🎓,不計累積分;擔任多種學生幹部有多種加分的按最高分計算。
第二十條 凡在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其情節🤷🏿♂️,除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外👩🏽🎓,另外在其總分中扣10分,並取消其一切評優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期🦸🏻🦻、學年綜合素質測評的結果是學生評獎🧼📲、評優的主要依據。在校期間綜合素質測評總成績由各系部匯總排名🎩,作為評選優秀畢業生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 學期、學年測評成績低於60分者,班主任🚈👩🏿🦳、輔導員應及時做好幫扶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各系部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就本條例規定未夠詳盡之事項可做補充,製定切實可行的綜合測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但各單位製定的實施細則或規定必須報學生工作處備案🤽🏻,並應與本條例的原則和精神相符合。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日製在校學生。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生工作處
2022年10月